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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师资处是学校实施人力资源开发、制定人事师资政策,管理并服务于教职工队伍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队伍建设、师资培训、出国和博士后工作、人员调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资福利、考核奖惩、退休辞职、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以人为本,创新并施行一套切合学校实际,有利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激励机制是人事师资处工作的出发点。为教职工服务,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服务是人事师资处工作的根本宗旨。
贯彻国家和中国科学院的各项人事师资政策,协助分管校领导确定工作目标,提出具体的执行办法。负责制定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具体执行。
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各院系及教学、科研部门密切配合,努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重点做好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工作,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引进力度,强化跟踪国际前沿领域能力,促进学科建设,改善学科布局,不断为教师队伍注入创新的活力和动力。
按照开放办学思路,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宗旨按需择优,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出国留学,使派出工作服务于重点、新兴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及重大科研项目和高新技术开发研究的需要,开拓国际交流渠道和学校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同时广开思路,不拘形式,大力引进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负责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和博士后培养工作,选出优秀博士后留校工作,使博士后流动站成为高质量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成为优秀青年教师的重要来源和储备基地。
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妥善处理不同年龄层次、不同岗位人员的职务晋升;加大向优秀年轻人才、向教学科研骨干的倾斜力度,创造激励竞争的人才成长环境。
组织师资培训工作,抓好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做到规范化制度化,使新引进的青年教师完成从学生到教师的角色转变,全面熟悉和履行岗位职责;鼓励支持青年教师在职进修和攻读学位,不断更新知识。
接受国内访问学者,举办骨干教师进修班和高级研讨班,促进人才培养,扩大学校影响和声誉。
执行国家和科学院有关工资政策,及时为教职工办理工资晋升和其它福利方面的事宜。实施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将岗位绩效与利益分配挂钩的机制,充分发挥分配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做好人事调配工作,负责招聘国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和选留毕业生工作;不断优化调配政策,努力解决骨干人员的后顾之忧,为人才引进、培养和稳定服务。
作为学校行政职能部门,人事师资处将继续务实求真,开拓创新,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接受教职工监督,把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更进一步向前推进,为创建高水平大学作出应有的贡献。
人事师资处是负责学校人事与师资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并执行学校人事师资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规定,大力推进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2.负责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建设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各类人员队伍建设计划,在注重教师队伍建设的同时,调整和优化各类人员比例; 3.核定全校人员编制,负责人力资源调配与管理; 4.负责全员岗位聘任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各类岗位设置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员系列岗位聘任和工人考试定级、升级工作;
5.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两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等申报;
6.负责流动人才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如"大师讲席"、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等; 7.负责教职工的在职进修与培训工作;接收访问学者来校进修合作,举办骨干教师进修班和高级研讨班; 8.负责遴选、派遣与管理国家、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和6个月及以上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办理境外延期、境外培训等手续;负责教职工出国的政审,逾期不归等人员的处理; 9.负责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后人员的管理; 10.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校内各种津贴、奖金的审核、发放和调整工作; 11.负责教职工考核、教师单项奖评审及其他有关奖励的日常管理,以及对违反校纪校规人员的行政处分工作; 12.负责人才交流中心的日常工作;办理教职工离退休、退职、辞聘等手续; 13.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报表的统计及教职工信息库建设; 14.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学校办公楼二楼 处 长: 褚家如 0551-3602544 jrchu@ustc.edu.cn 副处长: 魏 英 0551-3602550 ywei@ustc.edu.cn
副处长: 刘 明 0551-3600760 lming@ustc.edu.cn |